2月21日,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功能型无人车产业规模化发展,《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功能型无人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提到,将发挥市级层面统筹协调作用,整体推进功能型无人车运营试点管理工作。加快搭建功能型无人车监管平台,基于平台实现功能型无人车运行数据的统一接入,强化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市级层面结合功能型无人车应用场景,统筹做好功能型无人车规模引导工作,逐步提高功能型无人车在城市物流、环卫等领域夜间作业车辆的占有率,实现提质增效。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