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加强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20日晚公布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国家将以支撑保障美丽中国建设为目标,以重大科技需求为牵引,以科技创新重大行动为抓手,以战略科技力量为支撑,打造开放包容的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环境,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实施意见》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6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提出,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技术发展预测与中长期科技战略研究,组织制定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集聚各类创新要素,培育生态环境科技领军企业,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加强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牵头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和区域示范类项目。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建设生态环境领域技术创新联合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技术联盟等协同创新组织,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引导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共建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创新平台,共同开展产业方向研判、技术标准创新、知识产权布局等研究,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高水平科技人才不足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实施高层次生态环境科技人才工程,培养一批支撑国家重大需求、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水平的生态环境领域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建立健全青年科技人才早发现、早遴选和长期稳定支持机制,提高青年科技人才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的比例。
同时,在相关人才计划中,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差异化评价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的支持。《实施意见》提出,推动部部、部省共建涉环境学科高校或特色学院,支持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环境学科建设和实践,优化环境专业教材编制,培养具备开拓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实施意见》提出,优化学科布局,在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中新增若干环境相关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支持行业科研院所参与环境相关学科博士生培养。鼓励行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探索建立科教融汇协同育人模式。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支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围绕生态环境领域搭建校企协同培养的新型产学研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