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曲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无讼”司法,因地制宜,以“枫桥式”无讼服务为源头治理工作突破口,深度挖掘符合当地特色的息诉止讼举措,切实做实解民忧、化纠纷、促和谐的工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和谐社区、平安河曲建设,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创新工作思路,打造“无讼”模式。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该院扎实开展“法院+基层组织调解”的源头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的作用,配合社区做好释法明理和多元解纷工作。在当事人立案时,征得其同意,将案件分级分类分流至“滨河社区”诉前调解工作室调解,驻点法官与社区诉前调解组织建立调解工作群,指导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前移司法服务,厚植“无讼”沃土。为推进社区基层法治建设,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该院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创建“无讼+共享”模式,与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支部党员走进基层、排查矛盾、提供咨询、参与调解,实现党建与诉源治理工作的“同频共振”。同时,法院和多部门常态化联合开展送法进社区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推动法治社区、无讼社区、平安社区建设。
深入走访调研,探索“无讼”路径。为满足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该院聚焦群众生活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多次充分摸排调研群众需求,将大量问题带回法院研究,共同探索解决路径,指导社区开展调解工作,更好地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前不久,该院就成功化解了一起30多户住户和物业公司多年的纠纷,住户和物业公司对法院高效合理调解群众身边事感到特别满意。
融合传统文化,擦亮“无讼”品牌。该院探索“传统道德文化+多元调解”新格局,寻找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的结合点,在潜移默化中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规范,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悟得透的道理,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解决好民生问题,化解好社会矛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一起工作期间因病死亡的民事纠纷案件中,调解员结合国家关于这类事故的相关赔偿标准,同时为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矛盾纠纷无小事,一桩一件关乎民生。河曲县人民法院不断织密源头治理解纷网,实现了矛盾隐患在社区就地化解,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矛盾不成诉”,不断提升社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