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煤监分局监察员
在对兰花集团伯方煤矿监察执法时发现,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伯方煤矿分公司
涉嫌提供虚假物探及钻探综合分析报告,
隐瞒本矿存在的安全问题。
晋城监察分局对提供虚假资料煤矿处行政罚款
近日,晋城煤监分局监察员在对兰花集团伯方煤矿监察执法时发现,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伯方煤矿分公司涉嫌提供虚假物探及钻探综合分析报告,隐瞒本矿存在的安全问题。
分局进行了立案,通过调查发现,该矿提供的物探及钻探综合分析报告物探成果图存在雷同现象:
2017年7月8日F11前方106米与2017年6月20日F10前方56米物探成果图雷同;
2017年3月17日F5前方72米与2017年5月28日F9前方61米物探成果图雷同;
2017年3月11日SH20点前方80.5m与2017年3月6日SH20点前方44.5m物探成果图雷同;
2016年10月21日联3点前方5m与2017年11月3日SH23点前76m物探成果图雷同。
其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局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煤矿警告,并处9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煤矿安全大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