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委联合省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实做细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对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能力建设及政策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
依据相关要求,各地要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底数,同时核实核准农村贫困慢性病患者病种及人数,到2017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力争实现全覆盖的目标;各地要为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为签约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实施分类管理,建立“绿色通道”,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与此同时,发挥县域医疗集团资源优势,通过人才、技术、服务等合理流动,将优质资源向下辐射,以县带乡、以乡代村,提高签约服务履约能力。并将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多渠道补偿政策,积极扩大签约服务筹资渠道,提高签约对象受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