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有力促进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更好发挥公共机构节水示范引领作用,近日,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用水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坚持普及更新和节水管理两手抓,积极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鼓励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小型、分散节水改造,多措并举推进工作开展;要加大节水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节水主题活动,弘扬节水文化,普及节水知识,引导规范公民用水行为。
据悉,此项工作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分级制定工作计划并建立用水器具台账,以水嘴、便器、淋浴器、净水机4类用水器具为重点,坚持节约优先、宜改则改,统筹考虑更新成本及节水效益,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同时动态跟踪工作进展,严格节水器具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巩固深化节水器具普及更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