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广州、深圳纷纷出台楼市新政!
上海: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
增值税免征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4部门9月29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调整住房限购政策、优化住房信贷、调整住房税收等多条政策措施。《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调整住房限购方面,《通知》明确:一是对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二是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三是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临港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在优化住房信贷方面,《通知》提出,一是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二是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相应调整。
在调整住房税收方面,《通知》提出,一是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二是按照国家工作部署,适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广州:取消居民家庭买房各项限购政策
同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广州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广州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深圳:首套住房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9日消息,深圳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购房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名下已有住房无按揭抵押登记或只有一套按揭抵押登记(含抵押合同备案信息),新购买的住房,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取消利率下限。
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