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002356) 9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宁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262.5MW风力发电制0.8万吨/年绿氢及15万吨/年绿色甲醇一体化项目”。
据介绍,该项目具体包括风电、制绿氢及制绿色甲醇等子项目。该项目将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投资建设风力发电站、输电线路、制氢制醇工厂及储运、储能设施等。
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估算,该项目总投资约31.35亿元(含税)。其中风电项目年均销售收入1.17亿元,年均成本8624万元,年均利润3413万元,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13.70年,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5.31%;绿氢+绿醇项目年均销售收入7.51亿元,年均成本费用5.62亿元,年均利润1.94亿元,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8.54年,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2.02%。
今年1月,赫美集团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山西鹏飞氢美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氢美”),鹏飞氢美战略定位于推进氢能源业务发展,实现新能源发电制绿氢、储氢、充装、加注、应用以及综合能源岛运营的产业布局。
赫美集团表示,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鹏飞氢美下属三级全资子公司宁城氢美,宁城氢美主要从事风力发电制绿氢及制甲醇、化工产品销售等业务,项目完成后,项目投产生产的绿氢将应用于生产绿色甲醇,绿色甲醇具有广泛的市场前景和增长潜力。
在项目可行性方面,赫美集团称,因现阶段氢气市场及氢能物流处于开创初期,市场需求较小,为解决绿氢存储问题,项目前期获得氢气全部用于制绿醇,不进行外销;待氢气在交通领域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本项目所制氢气将逐步全部用于销售,单独以生物质为原料生产绿醇。
“宁城氢美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对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及新能源项目的战略布局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赫美集团表示,本次对外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将分阶段、分期进行投资建设,短期内不会增加公司的资金压力。
另外,赫美集团称,项目建设资金除自有资金以外,还将通过融资、盘活资产以及引入产业基金等方式和途径筹集资金,未来随着项目的投资建设,或将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综合权衡项目具体情况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在保证公司财务稳定运行的情况下,科学统筹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
目前,该项目尚处于筹备启动阶段,投资总额、建设工期、经济效益等均为预估数。赫美集团同时提示,该项目符合国家“双碳”目标和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但项目建设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并及时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