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博物馆工作是我国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山西警察博物馆建设工作需要,近日,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安文物史料。
本次征集范围为1937年至1956年,特别是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以下简称“三大革命根据地”)时期红色公安保卫工作的历史档案、文件、资料、图片、实物。具体包括以下六类:老一辈革命家以及各级领导同志关于红色公安保卫工作的批示、讲话、文稿、书信、证章、委任状、回忆录、访谈、照片及有纪念意义的工作生活用品等;三大革命根据地公安保卫工作的文件、档案、布告、刊物、出版物、笔记、日记、书信、手稿、培训教材、证章、照片及相关物品等;反映红色公安保卫工作历史沿革、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的文件、证章、照片、宣传画以及相关物品等;三大革命根据地公安机关配发的警用标识、工作证、警用装备、证件、徽章、照片及相关物品等;三大革命根据地公安机关破获重特大案件的案卷、物证、器材、奖状、照片、档案、文献等;其他能够反映山西红色公安工作成效且具有展览价值的相关文献物品等。
征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捐赠。公安文物史料持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将物品捐赠给山西警察博物馆收藏,捐赠方需保证文物史料的真实性。山西警察博物馆向捐赠方颁发收藏证书。另一种是复制。对确有征集必要、又无法获取原件的公安文物史料,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对原件进行复制。
征集流程如下:捐赠方需先联系山西省公安厅,说明文物史料的具体信息和捐赠意向。经山西省公安厅确认符合征集条件后,双方协商确定捐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