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国出席
8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国,副主任李双会、刘继隆、梁志锋、闫玉萍,秘书长张建国及委员共4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梁志锋主持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油晓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勇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海生,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徐德峰辞去吕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各项任免名单(草案),刘振国为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吕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吕梁市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吕梁市乡村旅游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动吕梁市康养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
刘振国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并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一是聚法治之力,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二是下恒久之功,坚决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三是集多元之智,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四是尽非常之责,不断提升审议意见处理质量。
刘振国强调,本次预算调整方案是一个务实可行的方案,审计报告问题明确、表述清晰、建议可行,各有关单位及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把问效、问绩、问责贯穿工作始终,多轮“过筛子”“回头看”,积极接受人民监督。 (记者 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