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典型案例曝光,深化警示震慑效应,进一步推动山西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及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点)“提质达标”专项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应急管理部“一类一通报”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阳泉市金豫龙陶粒砂有限公司曝光:
2024年7月5日,阳泉市平定县应急管理局对阳泉市金豫龙陶粒砂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正在从事焊接维修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违法事实,结合自由裁量规定,平定县应急管理局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处壹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