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日前,文旅部网站公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经组织推荐、评选等环节,共评选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100个、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200人。其中,山西共有4个集体、8名个人入选。
公示名单中,山西省祁县红海玻璃有限公司、孝义市皮影木偶剧团演出有限公司、运城市解州关帝庙文物保护所、朔州市平鲁区文化和旅游局4单位拟入选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山西老陈醋集团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郭俊陆,忻州市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郝瑞旭,运城市文化馆副馆长、研究馆员李筠霞,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田龙,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晋城市上党梆子传习所所长、一级演员陈素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阳泉市贾更新响搨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贾更新,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主任、副研究馆员霍文忠,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长子县文化馆三级演员刘引红8人拟入选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11月,文旅部发布通知,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要求,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须自2018年以来在非遗调查记录、保护传承、研究管理、宣传展示等方面成绩显著,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须从事非遗保护相关工作5年以上,2018年以来在非遗调查记录、保护传承、研究管理、宣传展示等方面成绩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