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8月7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东升为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赵学斌的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4年8月7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乔正南为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主任(局长),市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人防办)主任;
张锦峰为大同市水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宏栓的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主任(局长),市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人防办)主任职务;
乔正南的大同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8月7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孙燕燕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马祖荡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成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蓉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文娟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文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赵学姑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白海叶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张飞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李志钢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许建红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王之学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常春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高存慧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 去:
苗建萍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常春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高存慧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李志钢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文娟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白海叶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马卉妍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8月7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李佳为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邵启山、李青松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硕才辞去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8月7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硕才辞去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报请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