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某企业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公司被一名自称记者的女子敲诈勒索5000元”。
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经依法侦查:2024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女,现年52,交口县人)雇佣一名司机驾车来到大宁县,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持"星光卫视总台"工作证(封皮为新闻记者证)及"星光卫视传媒集团"相关文书先后分别进入大宁县两家企业,以曝光上述企业环保问题为由索要"出差费",向其微信转账1500元、转账5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恫吓手段索要财物,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大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完)
(大宁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