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百祥商贸有限公司因未向临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报备,在临汾市尧都区滨河东路西侧跨汾河大桥北800米擅自挖坑取土,造成输水管道破裂,危害供水设施安全,被临汾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予罚款20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对该单位未向临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报备,在临汾市尧都区滨河东路西侧跨汾河大桥北800米擅自挖坑取土,造成输水管道破裂,危害供水设施安全进行了详细说明。
山西百祥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构成了违规行为。临汾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最终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20000元,作为对其违规行为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