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阳泉市交调委牢牢把握案件调解特点,坚持当事人自愿、方便、快捷的原则,按照当事人内心接受的调解方案,从受理到结案做到把握得力、调解得当,探索具有阳泉专业调解特色的“枫桥经验”式解决矛盾纠纷新模式,促进事故纠纷高效化解。
3月24日,张某驾驶无牌照自卸三轮车在郊区小西庄村内路段停放时,车辆发生后溜导致与此路段行人李某接触肇事,张某承担全责。事发后李某住院花费医药费7万余元,右小腿被截肢,安装假肢还需费用4万余元。出院后,李某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余某不让其回家,要求一次性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后,余某一气之下拒绝见面并中断一切联系。这无疑是给伤者雪上加霜。为使伤者尽快得到安慰,经伤者本人同意,张某将其安排到自己家中照料,并到交调委申请调解事宜。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进村入户对当事人左邻右舍及村干部进行调查了解情况,针对当事双方矛盾纠纷的化解和张某赔偿能力等问题,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意见。经过分析研判,提出了适合双方需求并可以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调解方案。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直接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从法理情等方面入手,对伤者损失赔付进行调解。首先,从邻里和睦相处的必要性到要求赔偿的合理性,给当事人讲清楚说明白;其次,明确指出当事人在本次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并根据伤者身体状况、治疗过程、假肢安装、生活起居等实际需求,精准计算所需费用,另外待假肢安装成功后,再协商假肢赔偿问题;最后,经过集中梳理分析,多次调解,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分析、梳理和调解下,签订了符合双方意愿的民事调解协议,并为当事人出具了谅解书。
市交调委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最大限度提高当事人的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