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等八部门在北京召开了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表示2024年将“重点打击利用骗取出口退税,以虚开手段骗取留抵退税、财政返还和政府补贴,利用空壳公司暴力虚开、异地虚开、变票虚开等严重涉税犯罪“,及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
2024年7月,太原的《智慧生活报》之《山西综改示范区》专刊刊登了一则《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催告书》(以下简称《催告书》),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催告书》送达公告
山西中安融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24年6月17日向你公司作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催告书》(晋综改委函〔2024〕429号),由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催告书》内容如下:
你公司在履行“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保税区项目”《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三)》(JZSTXB〔2019〕第022-03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政策扶持资金的情形,构成严重违约。
我单位于2023年10月24日向你公司作出《行政决定书》(晋综示函〔2023〕715号),并于2023年11月15日向你公司进行公告送达。
你公司应按照《行政决定书》向我单位履行支付违约金26475.9319万元(含退还政策扶持资金部分16475.9319万元)及滞纳金(自2023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收)的义务。
但你公司收到《行政决定书》后至今仍未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现向你公司催告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前述给付义务(收款账户名称: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财政管理运营部;收款账户:040000000002271016;开户行:国家金库山西省分库;金库代码:0401160000)。
你公司逾期未履行,我单位将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
很明显,这个企业涉嫌骗取政府扶持资金被追讨,而且金额很高,违约金2.6亿,滞纳金随便算算也两三千万,总计可能超过3亿元吧。那么这个钱能追讨回来吗?
资料显示,山西中安融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上海逸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是一家以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为主的企业。目前已经处于失信被执行人、股权冻结的状态,其官微也早已停更2年之久,所以综改区的催告书无法送达该公司,只能采用了“公告送达”。
公开资料中关于这个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的信息并不多,我们一直关注综改区和潇河园区,居然历史消息里都没见过中安融和这个名字,而且2022年的规划里都没发现,只是@火花园区智略 提到在中安融和的招聘书上有相关介绍:项目位于潇河产业园区,规划用地1000亩,总投资100亿元,是山西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也是“示范区从深圳引入的第一个电子信息产业类加工贸易项目,是示范区、太原市乃至山西省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代表性项目”。
其中主园区是“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潇河园区建设项目”(我们居然也没注意过这个园区?),总投资90亿元,拟引进不少于37个深圳电子信息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值280亿元,年缴税金11.6亿元。而催告书上提到的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保税区项目投资10亿元,主要建设5.4万平方米的洁净生产厂房,拟引入深圳3家高精尖企业入驻,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值20亿元,年缴税金1.4亿元。
两个项目号称“用两年的时间全部建成,达产后年产值500亿元,年纳税15亿元,年出口60亿美元,解决就业人数近万人”。
可惜的是,先期宣称已引进入园项目:深圳市陇丰缘实业有限公司,深圳丹阳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诺立士科技有限公司等所谓国内知名电子信息企业,据企查查显示:
一家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一家正在进行简易注销,还有一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也看明白了,后续怕是要涉及公检法部门的介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