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305号)、《关于新增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晋人社厅函〔2024〕3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型及数量
招聘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数量57名。
二、报名条件
(一)凡具有本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三、岗位待遇
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期限三年。月薪按照宁武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1.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21日(双休日不休息);
2. 报名地点:宁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零工市场),报名需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3.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人需持本人《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红底二寸免冠照4张,并填写相关申报表格。
(1)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证明)、脱贫(监测)户高校毕业生(提供农业农村局脱贫人口查询证明)、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校全日制本科专科残疾人毕业生,提供残疾证明))。
(2)“4050”人员属于改制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