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纪委监委把推动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强基点、抓重点、树亮点,全力做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监督执纪工作。
筑牢基点,唱响文化遗产保护“主旋律”。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的《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重要文章,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22字工作要求和应县县委、县政府“高举木塔龙头,打造五条线路”12字亮点举措,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朔州市应县佛宫寺释迦塔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文物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聚焦重点,当好文化遗产保护“排头兵”。紧盯文物保护修复关键环节、重点项目等,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深化与职能部门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协调配合,保持信息互通、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围绕文化遗产保护责任落实、文物保护项目立项审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竣工验收等方面全程监督,“四不两直”直插工地现场,通过实地查看、现场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推动木塔台基保护维修、加固修缮等重点项目廉洁、高效运行。目前,已推动实施29处文物保护单位共36项修缮工程。其中,应县木塔等2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10项,田蕙墓等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4项,市县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22项。
放大亮点,跑出文物保护利用“加速度”。围绕该县“高举木塔龙头,打造五条线路”这一亮点举措,探索文物保护监督新模式,加强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协调,与文物主管部门同向发力,推动抓好文物传承和利用,助力文旅融合发展业态,让应县的历史文物“活”起来。目前,已推动古建文化、红色记忆、长城遗址3条旅游线路基本形成格局。同时,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支持配合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已完成省级试点大黄巍乡文物普查工作;着力挖掘本地文化遗产中的廉洁元素,推动讲好应县文物故事,协助制作《千年木塔 清廉遐思》短视频,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清廉中国”栏目中发布,让历史文化遗产在传承中焕发新活力、传播“廉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