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李宁波,滨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东芳,滨州市科技创新发展研究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陈爱锋,介绍滨州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陈爱锋介绍,为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滨州市出台落实科技激励机制若干措施,优化创新环境,激发创新活力,为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在落实中央、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围绕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出一系列创新激励举措。
围绕贯彻国家战略。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托高端铝等优势产业,完善滨州市实验室体系,打造科技创新制高点。依托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滨州科技大市场,进一步优化区域创新环境。加大“科融信”“鲁科贷”“鲁科担”“鲁科保”等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支持。
围绕滨州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突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创新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魏桥国科研究院、京博化工研究院、滨化中央研究院、愉悦纺织科技研究院、中裕农业科学研究院等做优做强,发挥“五院十校N基地”科创优势,统筹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
围绕创新要素科学配置。通过政府引导,推动创新要素向关键环节集聚。围绕全市优势产业和重点科技创新领域,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补齐科技创新链条上的短板。
围绕激励科技人员积极性。强化对科技人员的针对性激励。比如,对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定向征集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制定市级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激发科技人员、团队的创新积极性;实施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每年择优10名左右青年科技拔尖人才进行相对稳定支持,给予最高20万元科研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