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披露,2021年至2023年8月,66个县挪用19.51亿元的农村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用于偿还地方债务和其他支出。有的被变相挤占,41县和1533所学校等通过压低供餐标准、虚构采购业务等变相截留挤占2.7亿元。有的被串通套取,5县教育部门与中标供应商合谋,通过供应商分红、捐赠等方式套取4216.02万元,用于发放福利等。
6月2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侯凯作《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披露了上述数据。据悉,审计被称作“经济体检”,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报告》公布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13省159县2021年至2023年8月补助资金231.37亿元,占抽审县同期补助总金额的91%。
《报告》发现三大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较为混乱。二是部分供餐单位违规经营。147家供应商和部分学校食堂等供餐单位违规经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餐。三是餐食采购招标和供餐监管等不够规范严格。25县通过违规直接指定、设置不合理条款等方式,确定52家供应商向2605所学校供餐。78户企业或个人通过违规借用资质、伪造资料、围标串标等方式,中标35县的101个营养餐项目。监管权力寻租,相关监管部门和77所学校的工作人员,在供餐监管等过程中涉嫌徇私枉法,谋取个人利益。
据悉,2011年10月26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强调,补助资金严格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严禁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严防虚报冒领。全面公开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经费账目及配餐标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彼时,中国农村学生营养不良依然突出。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发布的《中国儿童少年营养与健康报告(2012)》显示,在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普遍“营养贫困”,近一半的学生不能保证每天吃上三顿饭,47.6%的农村学生每天只能吃到两顿饭,其中有66.4%的学生不吃早餐;在一个月内,有三分之一的学生吃不到肉,三分之二的学生吃不到鸡蛋,80%的学生喝不到奶,39%的学生不吃豆类,35%的学生每天只吃一种蔬菜,主要是土豆、白菜和萝卜等,多数靠自带的咸菜、辣椒酱,甚至盐拌饭。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评估报告》显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10年来,欠发达地区农村学生贫血率由2012年19.2%下降到9.6%,15岁男生身高由2012年的155.8厘米增长到2020年的166.1厘米。
据2011年10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起初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生。初步测算,国家试点每年需资金160多亿元,由中央财政负担。在这之后,补助标准不断提高。
2021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通知》明确,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地方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在地方落实膳食补助标准后按照每生每天4元给予定额奖补。
2022年10月,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指出,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物价水平,在落实国家基础标准上,进一步完善政府、家庭、社会力量共同承担膳食费用机制,科学确定伙食费收费标准。
实践中,亦有家庭少量缴纳餐费的情况。2023年,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的通知》指出,实行“5+X”供餐。根据学生营养健康需要,进一步提高供餐质量和标准,在政府提供的每生每天5元膳食补助为主的基础上,家庭适当交纳少量费用。在充分考虑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由县级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家长会、听证会,科学合理制定“5+X”中“X”标准,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坚决杜绝定价过高。
据悉,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欠发达地区农村学生告别了背干粮上学、当街支火做饭的校园生活,改变了一天只吃两顿饭的窘境。《中国教育报》报道,2011年至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达1967.34亿元。2021年共安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60.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9%。截至2020年底,全国有28个省份1732个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3.16万所,受益学生达3797.8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