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深港金融合作委员会在中国香港成立,并召开首次会议。
“在此之前,深港金融合作在各个层面和部门之间都有广泛的合作交流,但一直以来缺少一个系统性的机制和平台。深港金融合作委员会填补了这个空缺。对深港金融领域互联互通将起到进一步推动作用。”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协会创会会长江竞竞对《财经》解析称,他同时也是该委员会的非官方委员。
“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推动的话,深港金融合作难以达到资源最优配置,迫切需要在政府层面加强顶层设计、政策优化和监管合作,深港金融合作委员会应运而生。”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执行所长余凌曲也对《财经》表示。
作为促进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抓手之一,这一新机制的酝酿及落地,曾经历一系列过程:最初出现于2023年2月发布的“前海金融30条”,提出设立深港金融创新发展委员会。同年10月,香港特区政府在《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中预告:为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将与深圳共同设立深港金融合作委员会。
合作源于需求,这其实也是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所面临的挑战之一,即所谓“大门开了、小门未开”。宏观梳理相关改革脉络,近两年来深港金融合作亦经历了政策分层级细化、业务场景不断探索等多方面尝试,设立相关机构进一步推动合作,被认为是题中应有之举。
作为加深合作可能的新推手,历经多次预告的前述合作委员会将起哪些作用,近期也成为深港相关人士关注的热点话题。其定位和架构,则被认为是将反映两地间金融合作的指向标。
例如,在“前海金融30条”中,对其定位是“承办深港金融论坛,搭建深港两地金融界沟通对话、联系互动、交流合作的重要机制和平台,为深港金融合作提供咨询建议。”在前述《施政报告》中,则将其角色进一步细化调整成“为促进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金融科技和绿色金融合作、金融人才交流等提供建议。”
除互联互通这一较为宏观的提法,金融科技、金融人才交流等方面皆涉及具体领域及内容,蕴含一系列相关细节:
首先,所谓“前海金融30条”,其文件全称为《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时联合发布。
因其内容是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基础上对金融改革领域的细化,且经国务院同意发布,“含金量”被普遍认为较高。具体而言,其内容亦涵盖了民生领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及加强监管合作等一系列领域。
多年来被寄予为全局性金融改革探路厚望的前海,实际上也是深港两地间金融合作的具体抓手。其重点发展的在岸金融业务,将与已是离岸金融中心的香港形成有力互补。
前述文件,也对前海的定位进行了细化,其发展目标被分为两阶段:首阶段到2025年,将建立健全以金融业扩大开放、人民币国际化为重点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次阶段到2035年,拟实现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更高水平金融开放,为中国金融扩大开放起到更强示范引领作用。
为将前述目标落地,深圳方面采取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将相关条文细化。2023年7月,当地发布针对前海金融30条的实施方案,从六大方面提出了115条具体措施。不仅对政策解释得更明晰具体,部分领域还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内容,并落实了责任单位。
一系列措施也被总结为“六通”格局,即深港账户通、汇款通、融资通、贸易通、金融服务通、跨境理财通。其中部分内容较为具体,例如允许在前海的合资格港资小微企业在500万元人民币限额内从境外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当中包括香港银行。
对推动合作,香港方面亦有其独特想法。例如,针对前海金融30条的相关内容,相关政府部门在开展工作时,重点关注于五个方面,即民生优先、突出香港的优质融资平台功能、发挥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功能、鼓励深港金融机构合作,以及强调发展特色金融产业。
据《财经》获悉:为推动相关工作,港方从2023年左右开始的核心思路,可被总结为优化现有机制、搭建新机制,以及促进人员流动等方面。其中,优化现有机制包括跨境理财通的不断改革,而人员流动则亦与前海的建设有关,即如何让更多的港方会计等相关人员跨境工作,为资金、机构的跨境布局提供便利。
至于搭建新机制的重点措施之一,就是筹划建立深港金融合作委员会。按照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相关人士透露,在筹备阶段,目的就是加强金融科技等其他方面的合作,“希望通过集思广益,吸纳市场意见,看看方方面面能否加速与深圳这(个)兄弟城市的合作。”
在此基础上,深港金融合作委员会具体如何运作仍需进一步观察,而相关研究人士对其的关注,目前的核心重点之一是其在如何加强监管合作方面起到作用。
这与深港之间的跨境资本流动具有先行先试、试验探索的属性密切相关。按照余凌曲的观点,“这一方面需要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把相关探索纳入国家金融开放大局中整体考虑和决策,成功经验面向大湾区及全国推广;另一方面,也需要深港两地金融监管机构及金融工作部门密切合作,在机构准入、产品创新、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系统性方案。”
在此基础上,“从委员组成来看,包括了中央各主要金融部委负责国际合作或港澳台事务的领导、深圳和香港两地金融监管的主要领导以及主要金融板块的资深从业人员,显示了中央对深港金融合作的支持以及两地政府进一步推动金融领域互联互通的决心。以深港金融合作委员会为平台,两地监管机构可以系统性地听到市场的声音,解决互联互通中的痛点。”江竞竞也指出。
此外,作为私募基金行业背景的委员,他也建议深港两地间的私募基金尤其是创投基金能实现加速联通。“总体而言,深港在私募领域实现更多互联互通仍有很多政策性问题需要解决。深港两地打造科创高地离不开高质量风投创投以及私募基金的支持,若能够在这一领域实现进一步深港联动,将对整个大湾区的创科建设以及吸引国际资本来到大湾区都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