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何青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4年5月31日
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何青同志任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温小瑞同志任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何青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4年5月31日
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何青同志任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温小瑞同志任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