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办公厅10月12日发文:《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新增加目标任务的通知》指出,为培育和发展先进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山西省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经省政府同意,并按规定报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现将2017年新增加关闭9 座煤矿(退出产能525 万吨/年)目标任务分解下达。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去产能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确保新增加关闭退出煤矿去产能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近日将与有关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市、有关部门、相关企业要按2017 年11月底前通过省内验收要求,倒排工作进度、明确时间节点、切实做到任务明确、方案可行、措施得力、风险可控;同时,完善应对预案,强化安全生产。
相关市、县政府要督促关闭退出煤矿于2018年6月30日前签订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协议。逾期未签订的,产能置换指标作废,不能用于置换。各地可将意向出让产能指标信息报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煤炭行业办公室上网公告,加快交易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