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出席会议,并向通过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苏平主持会议。
出席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4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同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决定》《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临汾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8年1月召开,代表名额与省十二届相同,仍为552名。各选举单位将在11月30日前选出代表。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织下,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换届选举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近年来,省委对人大工作高度重视,仅去年下半年以来,省委常委会议就研究了10次人大工作,有力支持和保证了人大依法履职。特别是省委召开推进县乡人大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对推进县乡人大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机构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按照要求抓紧贯彻落实。今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要积极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召开;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52名,在2017年11月30日以前选出。
关于批准《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7日通过的《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
关于批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同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5月9日通过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同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
关于批准《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9日通过的《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关于批准《临汾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的《临汾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决定予以批准。
关于批准《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的《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决定予以批准。
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周建春为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决定免去:许大纯的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职务。
任命名单
任命:丁毅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职名单
免去:常锐、赵吉保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