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金河生物(002688.SZ,股价3.57元,市值27.86亿元)收到了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2022年1月至2023年底,公司的6位高管和1位监事累计向公司借款400.5万元。内蒙古证监局认为,这一行为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决定对公司和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这7人中,路漫漫为董事长王东晓的小舅子,也是现任董秘。刘迎春、王治生、菅明生、云喜报、关映贞5人则为金河生物副总经理,姚建雄则为公司监事。
根据2022年年报,这7人的年薪合计为202.51万元。也就是说,他们借走了约两年的薪水。
金河生物其实是一个家族企业,其股东、董事会与高管层间绝大数存亲属关系。此外,金河生物多名副总经理绝大数是老员工,由内部提拔上任,且此前均有以个人名义向上市公司借款。
高管如此大规模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无异于将上市公司当作个人和家庭的“提款机”。就连对公司经营、财务、和高管履职有监督责任的监事,也在向公司借钱。可见,金河生物内控管理、审批流程存在严重漏洞。
这些现象的背后,是金河生物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的不足。同时,也反映出这些高管在道德、诚信、责任感等方面的缺失。
上市公司是包括公众股东利益在内的集合体,并不是控股股东的“家天下”。上市公司的财产权也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上市公司高管应该充分履行职责,维护好公司的规范经营秩序和正常运行,而不是利用职权或地位谋取私利。
上市公司的每一分钱,都不应该在任何人的私人口袋里轻易地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