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1日消息,山西大自由科技有限公司因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被长治市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人民币3万65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对2024年1月24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山西大自由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潞华办事处潞康南路昌盛金色家园101号商铺,法定代表人:梁娜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81MA0LJQ932M)进行了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即调查。
山西大自由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山西大自由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万65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