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晋环大气〔2019〕15号)要求,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2023年12月及1-12月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通报。
12月,根据实时监测数据,长治、晋城、运城等3个市获得奖励,其中运城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2177.85万元。太原、大同、阳泉、朔州、晋中、忻州、临汾、吕梁等8市均被扣罚,朔州市被扣罚最多,为1372.80万元。
1-12月,根据实时监测数据,晋城、忻州等2个市获得奖励,其中晋城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1654.89万元。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朔州、晋中、运城、临汾、吕梁等9市均被扣罚,阳泉市被扣罚最多,为322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