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2024年,我省将健全完善房地产和住房保障体系,扎实推进“保交楼”工作的同时,继续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于公众广泛关注的房地产市场方面,我省将发挥城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自主权,优化商品房及用地供应,有力有序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适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全面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建设步伐。
01
继续健全完善房地产和住房保障体系
2023年
全省保交楼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超额完成年度交付任务。开工(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74万套/间,完成投资136.6亿元,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67万户,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山西各市制定出台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全省租赁住房提取人数51.5万人,同比增长43.9%。
2024年
我省将强化“一楼一策一专班”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保交楼”工作。此外,稳步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4.23万套。适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全面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建设步伐。
02
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2023年
长治、晋城两个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在年度绩效评价中获评A档,高平市成功入选国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2023年,全省建设绿色建筑1943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624万平方米,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省新增城市绿地841万平方米、“城市公园”122个、“口袋公园”和“小微绿地”533个、城市绿廊绿道296公里,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升。
2024年
我省继续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深化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工作,谋划实施一批综合性改造提升项目。建立健全城市体检制度,建设城市体检信息平台,为实施城市更新提供依据。提高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力争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提升城市绿地服务功能。继续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进一步提升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巩固设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城镇再生水利用,全面建立起“四水统筹”的再生水供给格局。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加强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同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03
提升县城、农村的宜居水平
2023年
全省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任务6336户,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农房风貌设计水平和建房质量明显提高。
2024年
山西将积极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11个试点县(市)先行先试,进一步补齐县城短板弱项。持续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抓好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做好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建制镇小型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试点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6%。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工作,解决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并落实农房建设“一办法一标准”,从源头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水平。除此之外,推进现代宜居农房试点,提升农村住房节能和宜居水平。
04
开展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测绘试点
全省市县全面公布历史建筑,1891处历史建筑完成测绘建档,69个村落入选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总数达到619个,居全国第5位。
2024年
我省将持续深化省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编制山西省县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标准,加快名城、街区保护规划修编。今年,山西将建设历史文化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做好559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开展7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测绘试点。
与此同时,统筹历史文化保护和城乡建设发展、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民生保障改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和农业农村发展,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因地制宜完善保护法规制度,健全名城、街区保护评估制度,强化保护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各类违法破坏行为。
05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
2023年
我省为7424家建筑业企业、18.5万“三类人员”和4.1万特种作业人员,换发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
2024年
开展营商环境巩固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高效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深入推进住建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梳理规范和委托实施一批审批事项,继续推行电子证照,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
此外,山西还将办好几件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包括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975个,实施既有住宅自愿加装电梯550部,提升水、气、热缴费便利度,畅通故障报修、服务投诉渠道,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