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宣布,开除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郝江陵党籍、公职,称其“罔顾职责使命,在代县精诚矿业系列事故瞒报问题中失职失责”。这是郝江陵被查近半年后,官方首次明确这位代县原县长在主政期间对矿难瞒报负有责任。
《中国新闻周刊》2023年6月报道称,2007年至2022年“9·1”滑塌事故发生,位于山西代县的精诚铁矿瞒报多起矿难事件,至少涉及17名矿工。其中,仅在 “9·1”滑塌事故发生前两个月,就有至少三名矿工死亡被瞒报。
随后,当地成立了以忻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忻州市委常委、代县县委书记为副组长,应急、公安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联合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7月25日,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通报称,山西省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郝江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则通报并未透露郝江陵被查的案情细节,不过,郝江陵的简历显示,其在2021年初转岗忻州市人大前,在代县任职长达10余年,并于2010年4月至2021年3月任代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郝江陵离任不久,2021年6月10日,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3935.95万元。同年8月31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27名公职人员和25名相关企业人员。
通报称,郝江陵任代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安委会主任期间,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三管三必须”及地方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在2021年1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发《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矿安〔2021〕5号)文件后,没有主动了解掌握、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致使该专项检查活动未能有效开展,对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Ⅰ采区长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采空区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失察失管;对2020至2021年全县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开展情况不掌握,督促政府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流于形式,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2023年7月30日,山西省联合调查组通报称,精诚矿业自2003年8月成立到2022年发生“9·1”滑塌事故前,先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矿工43人。包括精诚矿业主要负责人潘某某、王某某在内的28名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但通报未载明所涉公职人员名单。随着郝江陵案的进展,未来或有更多官员在矿难瞒报中的行为被披露。
此外,2024年1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其中提到,矿山企业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对事故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建好用好入井人员唯一性识别、活动轨迹动态监测等技防系统,加大瞒报谎报事故举报奖励、联合惩戒、提级调查力度,构建“不敢瞒”“瞒不住”的长效机制。
在宣传警示方面,这份措施要求,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必须把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必须制作警示教育片,集中开展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典型事故案例媒体曝光力度,警醒各地、各部门、各矿山企业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山西在这份措施印发前已开展教育警示行动。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近日消息,省纪委监委以数据造假捞取政绩案、忻州代县精诚矿业安全事故系列瞒报问题为反面教材,分别拍摄了警示教育片《失真》和《瞒祸》,并按照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组织发放了上述两部警示教育片,组织各级官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瞒祸》中反映的代县精诚矿业矿工死亡瞒报事件,安全管理极为混乱,安全责任层层悬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树立起安全生产观。
忻州市一位体制内人士向界面新闻表示,他所在的单位虽然跟矿难并无直接关联,但也被要求全员观看警示片,看完后还要写观后感。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称,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失真》和《瞒祸》共计3800余场次,10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