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新增的监控抓拍设备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3年12月2日起,依法对开元街霍东大道与经二路十字口、开元街与新建路十字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
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