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我国住房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是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重要力量,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9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今年全国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04万套(间)的任务目前已完成72%,各地筹集建设进度不断加快。
在福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开工18183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79%。在宁波,今年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间),截至目前已完成4.06万套(间)。作为一线城市的上海,前八个月已完成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2万套(间),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3%。
从全国看,各地近两年来共已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08万套(间),完成投资超过5200亿元,可解决近15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排,未来将继续鼓励各地在产业园区或城市建设重点片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利用闲置商业办公楼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多措并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同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随后各地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租赁市场,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快速发展。
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迎来密集政策发布。1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表示“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表示“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又再次重申“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