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环境司法保护,持续护航绿色发展,8月31日上午,广灵县人民法院、广灵县壶流河湿地服务中心联合创建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壶流河湿地服务中心揭牌成立,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怡红,副县长王晓震出席揭牌仪式,为工作站揭牌,在工作站调研;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川文,县壶流河湿地服务中心主任仝循清先后致词。
近年来,广灵县人民法院积极服务保障生态宜居广灵建设,广灵县壶流河湿地服务中心全方位加强湿地生态治理,两部门联合建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将突出能动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快调快结环境旅游资源纠纷,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对推进广灵县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规范保护区执法具有重大意义。
张怡红在法律服务工作站调研时对两部门联合创建工作站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工作站打造成化解纠纷的“直通车”、法治宣传的“播种机”、府院联动的“主桥梁”,创新工作举措,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生态司法活动,努力擦亮环境资源保护的“广灵品牌”,为保护广灵的蓝天碧水、打造晋北最美湿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