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晋中市推进高质量发展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全面落实“五个发挥更大作用”要求,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柔性引才机制,进一步展示晋中的爱才之心、引才之切、留才之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新、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让“千里马”“金凤凰”在干事创业中竞相奔腾、展翅翱翔。
我市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在《办法》制定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立足晋中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了省市有关单位,产业链“链主”、专业镇“龙头”企业、高层次人才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办法》坚持“市场主导、突出贡献、行业评审、服务支持”的运作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突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给予支持鼓励和引导,形成良性工作机制。
《办法》指出,柔性引才是在不改变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情况下,吸引市外人才(包括驻市高校人才)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人才引进方式。
在市场主导方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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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引进重点和引进方式,强调引才应遵循市场化方式,鼓励我市各类单位通过项目合作、兼职服务、平台引才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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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充分保障柔性引进人才的报酬、福利、保险、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股权期权激励等权益,提供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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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柔性引进人才的知识、技术、成果、专利可作价入股,参与收益分配,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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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柔性引进人才劳务报酬可在用人单位成本中列支,属于企业的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属于事业单位的不受绩效工资总量和经费成本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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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重点引才领域,包括“六区”建设、产业链、专业镇、医疗教育和其他领域。其中,专门针对智创谷建设,提出鼓励市校合作柔性引才。
我市突出能力、实绩和贡献导向,克服唯“帽子”、唯学历、唯资历等倾向,对柔性引进人才定期评审,根据实际贡献大小,分别授予“晋中英才”“晋中优才”“晋中贤才”三种称号。作出特殊贡献的授予“晋中市特殊贡献人才奖”。同时,《办法》明确柔性引才支持对象采取分类评审方式,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原则具体实施,最终人选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在服务支持方面,《办法》明确——
分别给予“晋中英才”“晋中优才”“晋中贤才”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特殊贡献人才“一事一议”支持。同时,在人才公寓、公共服务、职称评审、政治待遇、社会荣誉方面的支持措施,也给予明确规定。
生活待遇上,发放人才绿卡,凭卡可享受预约就诊、专员陪同、专家诊疗等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和免费体检待遇 ,“晋中英才”和“特殊贡献人才”配备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担任健康顾问。免费游晋中A级景区,免费入住企业自有住房、开发区人才公寓、协议酒店等。相关部门在其子女入学、工商登记、停居留和出入境、交通出行、公共文化等方面提供点对点的优质服务。
职称评审上,不受国籍、户口、身份、继续教育等限制,可在用人单位参加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范围,可以破格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政治待遇上,纳入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按层级和属地做好服务。同时,加大柔性引进人才的典型宣传力度,并跟进做好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营造尊才重才敬才的浓厚氛围,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