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于7月10日揭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成绩查询
1.7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sxkszx.cn)“山西省中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或通过“我的太原”手机APP查询本人成绩;
2.考生报名单位为考生打印中考成绩条并加盖公章,该成绩条将作为考生成绩的证明材料,请妥善保管。
二
申请复核
成绩揭晓后,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两日(7月10日至11日)内向报名单位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查内容包含主观卷是否有漏评、合分错误等,客观题及评分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对成绩的质疑及查分申请都以报名单位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成绩条为依据,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成绩截图咨询。
考生可在“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taiyuan.gov.cn)“中考招生”栏目下载并填写《山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复查申请表》并于7月11日18时前提交报名单位,7月13日报名单位向考生反馈查卷结果。
三
录取办法
1.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录取办法
中考成绩达到特长生对应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测试项目,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报考志愿、专业成绩相同,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1)体育类
田径项目:省级示范高中中考成绩达到438分,其他高中365分,专业成绩60分以上且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百分制)。其中:专项成绩100分者,中考成绩可降100分;专项成绩90分以上者,中考成绩可降50分。
非田径项目:中考成绩达到365分,专业成绩60分以上且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百分制)。
(2)艺术类
省级示范高中中考成绩达到511分,其他高中438分,专业成绩60分以上。
2.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录取办法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的小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本校小语种志愿,在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四所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实验班录取办法
太原市进山中学校航天实验班、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人工智能实验班、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外语实验班、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外语实验班,分数线控制在中考总分 85%(2023年为621分)的基础上,按计划、按分数、按志愿择优录取;进山中学初中航天实验班在籍考生填报本校航天实验班志愿,在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优先择优录取。
4.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不分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为525分。采取分段录取的办法,即从730分开始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在每个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报考志愿、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5.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
定向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录取学校统招生分数线下50分以内,且不低于525分;报考定向生的考生考试成绩如达到所报定向生志愿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则按统招生录取。
一是依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所报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首次择优录取。二是当分配到六城区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六城区已报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定向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当分配到三县一市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本县(市)已报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定向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将转为统招生计划。
古交市第一中学校、清徐县清徐中学校、清徐县徐沟中学校如在本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含二次定向)未完成定向生指标,可将定向生录取率按90%为限继续下移分数线,其余10%定向生指标转为统招生计划。如下移分数线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时定向计划仍未完成,将转为统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四
工作进程
1.普通高中学校
录取时间:7月14日至15日。
普通高中学校预计进行三次志愿补报,补报志愿次数根据学校缺额确定,无缺额不补报。补报志愿不再进行现场确认,以网报信息为准。
第一次网上补报志愿时间:
7月22日8∶00至24日18∶00
第一次补录时间:
7月26日至27日
第二次网上补报志愿时间:
7月29日8∶00至31日18∶00
第二次补录时间:
8月2日至3日
第三次网上补报志愿时间:
8月5日8∶00至7日18∶00
第三次补录时间:
8月9日至10日
2.职业高中学校
录取时间:7月16日。
职业高中学校进行两次志愿补报,补报志愿不再进行现场确认,以网报信息为准。
第一次网上补报志愿时间:
7月29日8∶00至31日18∶00
第一次补录时间:
8月2日至8月3日
第二次补报志愿(招生学校现场网上补报志愿)时间:
8月4日8∶00至9月20日18∶00
注:第一次补录结束后仍未录取的考生,可直接联系招生学校进行现场网上补报志愿。
第二次补录时间:
9月21日至9月22日
3.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班)、技工院校
第一次网上填报时间:
6月25日8∶00至7月5日18∶00
第一次录取时间:
7月17日至7月24日
第二次网上填报时间:
8月1日8∶00至8月3日18∶00
第二次录取时间:
8月4日至11日
第三次网上填报时间:
9月11日8∶00至9月13日18∶00
第三次录取时间:
9月14日至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