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晚间,就在今天傍晚突然发生的,在山西省临汾市一位61岁原来的人民检察院领导被查,因为涉嫌严重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查。
经过进一步的详细了解,山西省临汾市这名61岁原来的人民检察院领导,就是王华,在退休前担任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曾经还在山西省临汾市多地的法院和检察院担任领导,是一位副处级的领导干部。
工作经历丰富,长期在临汾市的法院和检察院系统担任领导干部。
公开资料显示,王华出生于1962年9月,他是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算起来今年王华马上就要61周岁,然而他并不是刚刚才退休的。早在2019年9月,时年57周岁的王华选择了提前3年退休,然而退休可不代表安全落地,现在反腐严查倒查那都是随时的事情,干了这些违纪违法的事情,躲是没有用的,早点主动投案交代问题还能从轻处罚。
王华自1982年9月,20岁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山西省临汾市的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担任过不少地方的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历任过汾西县人民法院院长、翼城县人民法院院长、侯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6年9月,王华担任最后一个领导职务,他被任命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直到3年后,57岁的王华突然选择了提前退休,或许是身体原因,但是我看更多的可能就是心虚。
知法犯法真的不应该。
从王华的任职经历来看,他长期在法院和检察院担任领导职务,出现这些行为实在是太不应该了。现在来看显然王华在担任上述领导职务期间,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出现了一些违纪违法行为,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受贿、靠案吃案、人情往来等。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严重违背了公职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规定,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信力。
王华的被查处,说明有些腐败行为可能发生在过去,但是我们的反腐倡廉的工作并没有时间限制。通过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斗争,国家就对不少的20年前、30年前的腐败案件进行了调查、审判和惩处,这些案件的查办充分说明了反腐倡廉工作不会有时间上的限制。
对于像王华这样的违纪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必须加大惩处力度,坚决依法打击,并对其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也提醒广大公职人员要时刻谨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在王华已经被查处,让我们静待最后的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