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赵某查询征信报告发现,其于2014年3月曾在山西灵丘农商行处申请贷款5万元。
之所以背上不良征信记录,正是因为这笔5万元的贷款发生逾期。
事实上,赵某从未在山西灵丘农商行处贷过款,该行也从没有向赵某催要过借款本息。
在赵某案件判决书发布的前一日,孙某案件的判决书也被披露,其是因为要贷款买房,交了首付款后被告知有不良征信,因此无法贷款购房。
经查,孙某名下有一笔2009年4月向山西灵丘农商行申请的3万元贷款,到期未还后就上了征信黑名单。
当然,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马某......其是在2020年腊月被山西灵丘农商行员工到家中催收时方才得知自己名下有逾期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受害人均称,自己从没有向山西灵丘农商行申请过贷款,那么他们究竟是如何背上贷款并被纳入不良征信的呢?
发放贷款审核未尽职责
从张、赵、孙、马四人被贷款的时间来看,贷款均是发生在山西灵丘农商行未改制前的灵丘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
其中,马某被贷款的时间最早,为2006年6月。这也意味着,马某背负“莫名其妙”贷款以及不良征信记录的时间长达十多年之久。
值得一提的是,在孙某的判决书中,山西灵丘农商行自认了“被贷款”的责任不在于孙某本人。
山西灵丘农商行辩称,孙某的贷款按当时要求需本人拿身份证去贷款,但由于时间太久,记不清当时是谁贷的款了。
庭审中,山西灵丘农商行还出具了一份说明,证实孙某名下的贷款不是孙某本人所贷,是他人以孙某名义骗贷,孙某在该行的不良贷款和孙某无直接关系。
面对几人“被贷款”的案件,法院审理后得出的结论大同小异。
法院审理认为,山西灵丘农商行在发放贷款过程中,未尽审核职责,订立借款合同没有要求借款人亲自签名盖章,造成虚假贷款记录。
与此同时,事后山西灵丘农商行又未对贷款进行必要调查,并在贷款逾期后,在没有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向人民银行报送不良征信记录。
最终,法院一一判决山西灵丘农商行负责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申请并办理撤销上述受害人的不良征信记录。(科技金融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