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称,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有关事宜的批复》,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公司”)作为山煤集团的子公司,一并划入公司合并范围。天津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及2019年1月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滨海分行”)起诉天津公司的应诉通知书等文件,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信银行滨海分行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编号分别为(2017)津0116民初2675号及(2019)津0116民初544-552号案。天津公司对中信银行滨海分行的欠款已在短期借款科目确认负债,上述短期借款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逾期利息已在应付利息科目确认负债。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9,313.45万元,上述案件罚息复利及案件受理费等合计确认预计负债9,427.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