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约谈制度,对发生2起自建房安全事故的市县,海南有关方面要约谈市县政府分管领导、住建局主要负责人等,并全省通报批评。
最近,海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开展城乡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该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至今年年底。
记者了解到,4月18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实施方案》,以深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强化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5月20日,海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城乡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称,2023年以来,该省城乡自建房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海南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海南省城乡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上述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吸取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措施,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全省城乡自建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遏制自建房施工安全事故多发态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方案称,按照市县主导、乡镇(街道办)主责、户主主体的原则,各市县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自建房施工安全常态化管理和自建房建设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排查:市县政府责任落实、部门责任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责任落实、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责任落实,以及建立自建房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等5类情况。
深入开展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各市县要结合相关方案,立即组织开展自建房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等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各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告知并指导督促做好闭环整改。
二是结合农房规划报建,检查农户建房设计图纸是否由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盖章,是否安全可靠。
三是检查有关部门是否指导建房农户与工匠签订房屋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双方均签订安全施工承诺书,发放《海南省农民自建质量安全须知》等资料,指导农民科学安全建房。
四是检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是否协助管理,检查提醒建房农户和工匠依规划按图纸和技术规范标准建房,落实安全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解决。
另外,工作方案还对自建房施工安全事故建立了约谈制度。海南省住建厅将加强对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建立约谈制度,对发生2起自建房安全事故的市县,由该厅领导约谈市县政府分管领导、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全省通报批评;发生3次及以上自建房安全事故的市县,提请省政府领导约谈市县政府主要领导。
对自建房多次出现人员死亡安全事故的,经核查,市县和乡镇没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检查、培训不到位的,海南省住建厅将依规提请当地纪检监察部门问责相关人员,必要时提请省纪委问责。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建立调度通报、重点约谈、常态化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市县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进展情况,不定期派出督导组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工作方案称。
工作方案称,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推动建立农房建设管理“工匠责任制”,鼓励乡村建设工匠组建施工班组、专业合作社等实体机构承揽农房建设业务。
据悉,海南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周报告制度,要求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定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