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某县的一街道上,一个很普通的农家乐饭馆,30多人准备为一个老人过寿。
一会儿来了一伙人,自称街道办工作人员和村委会人员,说给老人过寿属于违规操办,违反了移风易俗有关规定,酒席只能是红白事。
在这里,我就想问问。
老人过寿,人家没有大操大办,就来了30多人,又不是30多桌,我想这些人主要是老人的子女、孙子孙女等,最多有几个主要亲戚,一大家人在一起吃个饭有啥了不起。
自古至今,嫁女儿、娶媳妇、老人过寿、婴儿满月对于老百姓就是天大的喜事、红事,谁规定红事只能是嫁娶。
你们这样做,考虑到老人的感受吗?给老人过寿本就是一种孝道的体现,中华美好传统之一,老人高兴,家人乐意,只要不是大操大办,就不算违规!
这件事经有关媒体报道后,立即引起了网友的一番声讨,众多网友认为这是滥用职权,滥用公权力。
移风易俗是件好事,但在制定这些规定和执行过程中一定要切合当地实际,不可生硬照搬,也不可一刀切地执行,这样只能引起老百姓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