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
5月15日,长治市纪委监委官网首页《要闻》发布:壶关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壶关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长治民政5月11日官宣:近日,“壶关县社会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开班,壶关县民政局局长李建宏动员讲话;沁县5月12日官宣:市民政、壶关县民政到沁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参观交流学习,促进沁县、壶关两地未保中心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经验交流,壶关县民政局局长李建宏参加上述活动。
李建宏简历——
(注:来自官方发布)
1969年3月生,山西壶关人,大学学历,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壶关县政府办副主任、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黄山乡党委书记、乡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2021年6月任壶关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临汾市
5月12日,临汾市纪委监委官宣:洪洞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邱天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临汾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襄汾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邱天军简历——
1972年8月生,山西洪洞人,本科学历,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洪洞县运管所所长,运管局局长,2021年6月任洪洞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原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隰县县委书记李亚丽受贿超1312万元
2023年5月15日下午,阳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临汾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原副部长(曾任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隰县县委书记)李亚丽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亚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李亚丽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李亚丽利用担任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隰县县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为任某某等多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职务提拔或人事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现金等有价财物共计1352.5045万元。被告人李亚丽在接受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期间,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还主动供述了未被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积极动员家属退缴赃款。目前,已追缴到案的赃款共计1312.5045万元。
阳城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亚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李亚丽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已掌握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供述了其他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亚丽,女,汉族,1971年3月生,山西绛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稷山县委副书记、县长;隰县县委书记;临汾市委统战部副部长。2022年6月被免职。
2023年1月18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临汾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李亚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