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安委会印发通知
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5月5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自当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此次行动。
行动中,我市成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组,全面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成立市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统筹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领导组,统筹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各级安委办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负责统筹协调、定期调度、跟踪督办、汇总上报,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行动将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将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将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通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五不为过”“五个必须”要求,全力防范化解和排查整治各类重大事故隐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做到“五个必须”,推动各级形成“党政领导牵头负责、监管部门督导执法、基层企业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抓好统筹协调,实行挂图作战、一体推进,落实“账单管理、办结销号、打分排队、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督导巡查、定期调度、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规范监管执法,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认真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