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省招考中心发布消息,参加我省今年普通高考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有关条件的考生,可于5月10日前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中学或有关县区招办申报,同时还须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及相关材料。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证明及相关材料。“三侨生”和台湾省籍考生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由各县(市、区)招办初审,各市级招办复核并汇总造册后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0日。这些考生高考加分资格经过审核合格,并进行公示后,录取时可享受国家公布的普通高考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