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市医保局发布消息,市医保局对全市3947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22年度考核。对存在问题的400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通报,其中,定点医院17家、定点零售药店242家、提供门诊类服务定点医疗机构141家。
定点医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未设立困难群众“绿色通道”,无医保投诉箱和咨询电话,无价格公示栏等;医保政策宣传栏未及时更新;病程记录不及时;理疗单记录不规范,起止时间记录不完整;诊疗手册未留存或者未记录,一日清单未及时交患者,未设置困难群众“先住院后付费”服务窗口;门诊慢性病用药处方超量;超医保范围支付等。
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不在岗;营业执照到期未年检;无划价,未履行审方、配方、复核程序;无医保标识;无用法用量;处方诊断与用药不符;超大剂量处方;处方涂改处无医师签字;外配处方由非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无医生签名,未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外配专用章;店内未明确标识“医保支付”与“非医保支付”;部分药品未实行明码标价等。
提供门诊类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机构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到医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处方无诊断或诊断不规范;不按处方剂量配伍配药;处方药无处方销售;中医、康复诊疗和口腔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部分门诊病历记录不完整、无诊断或处置记录等;药品出入库记录不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