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6月27日,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对美国科技公司谷歌(Google)处以27.1亿美元(24.2亿欧元)的破纪录巨额罚款。理由是谷歌在搜索结果中,偏好谷歌自身的购物比较服务,将之置于搜索结果的最顶端,涉嫌扰乱市场。
事件整理:在经历了长达七年的调查后,欧盟向谷歌开出创纪录的24.2亿欧元反垄断罚金。谷歌对欧盟处罚表示异议。
欧盟反垄断官员认为,谷歌违反竞争监管规定,利用其在网上搜索领域近乎垄断的地位,不公平地把客户引向谷歌购物搜索。在这之前,欧盟开出的最高罚单是11亿欧元,为2009年开给英特尔的罚单。
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的一种干预手段。中国自加入WTO以后也积极担负反垄断的责任,长期以来,垄断者只要被确认,便逃不过被绳之以法的命运。
那么此次被罚对我国加大对垄断企业改革和规制有何启示呢?
坚持市场全球化下的垄断规制原则
必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认识国内市场的垄断和竞争,准确把握国内的市场结构,更要把握国际市场结构。
同时,要积极参与全球市场的反垄断规制。我们需要更积极地加强国际市场的反垄断双边、多边合作。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建设要对“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市场垄断作出积极的回应,全球性市场结构问题应当主要通过国际反垄断统一规范去解决。
坚持把提高市场绩效作为企业重组兼并的唯一原则
要把能否提高市场绩效作为企业重组的唯一标准。
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水平,出台鼓励、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制,激励企业通过兼并扩大企业规模,形成规模经济。要尽快培育一批市场份额大、效率高的企业,通过全球性市场竞争,获取比其他企业更多的利润,从而进一步巩固其市场优势地位。
坚持在企业重组兼并中推动技术创新原则
要把促进技术创新作为评价垄断企业市场行为的重要标准。
要全面认识大型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与技术创新的关系。统计资料显示,全球民用研发费的80%、技术创新的70%、技术转移的60%都是在世界500强大型垄断企业进行的。
坚持投资人主导原则
我国要加快完善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出资人主导的体制与机制。在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方面,国有企业出资人要保持对资产的高度敏感,发挥更大作用。要加快完善“投资人主导”机制与体制,充分发挥出资人在企业重组兼并中的主导作用,按照市场法则,推进优势企业之间合并,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