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6月22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我省出台的《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进行深入解读,明确改革目标:到2020年,国企国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争取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四个文件是我省国企国资改革“1+N”政策文件中的“1+3”部分。《指导意见》为我省国企国资改革定下目标:到2020年,我省国企国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争取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实现国企国资由封闭扩展向开放发展转变,由“一股独大”向混合所有制转变,由“大而全、小而全”向专业化、高端化转变,由产融脱节向产融结合转变,由重资源重政策向重人才重创新转变,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省国资委主任郭保民介绍,2月9日召开的全省国资监管会议扣响了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的发令枪。与以往零碎性、浅表性、短期性改革不同,此轮改革既有补考和赶考的任务,也有许多创新点和突破点。比如,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方面,选择一批管理层级较低、规模较小,但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新产业、新动能项目,提升管理层级,对接资本市场,加大融资力度,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等。
三个配套文件为《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激发企业家活力的指导意见》,其中亮点颇多。破题“一股独大”,明确混改的范围:在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层面均可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确定时间表: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任务,国有企业不再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为国企国资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提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干部激励引导和合理容错机制。
此外,筹备召开全省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会议;完成省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组建山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等新公司;建立省国资委13710子系统。
山西的国企国资改革还将有大动作,改革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