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用于制止侵权和不法行为非常有效。一些人接到律师函,一般就会自动停止侵权,因为他们知道委托律师的人已经动了真格,下一步他们就会面临诉讼,所以明星们动不动就喜欢发律师函。对明星来说,律师函物美价廉,一份律师函的费用还不到自己一顿饭钱。她们一个包就可以发几十封律师函。
但是,律师函使用不当,不但委托律师发函的人会被告,连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本人都会被告,因为三者都可能是侵权主体。
而且律师函是书面的,属于铁板钉钉的证据,上面谁是委托人、谁是律师都一清二楚,如果真的涉嫌侵权,发函对象是非常好维权的。
律师发函范围要控制,不要满天飞
名誉侵权的实质是造成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而社会评价的来源是多数人或者不特定的人。比如亲朋好友、街坊四邻、客户、同事、网民等。如果为了警告受害人,而向这些人滥发律师函,很可能会造成对方社会评价的降低,进而可能构成名誉侵权或者隐私侵权等。
所以发律师函,最好点对点,只发目标对象一人。这样即使律师函的事实不真实、意见不恰当,也可能不涉及名誉侵权问题。对于这类点对点的私密信件,如果不是律师恶意扩散,一般不存在降低社会评价的问题。
律师函陈述的事实要高度真实,不能诽谤侮辱对方
律师函可以构成名誉侵权,这是毫无疑问的。律师函也要受到陈述基本真实、意见表达客观理性的限制,所以律师们在发律师函时,要对律师函陈述的事实进行审核把关,拿捏不准时要请委托人提供相应证据,并对相应证据进行审核。
律师们在起草律师函时,不但要进行事实把关,还要对表达的意见进行把关,确保客观严谨理性,避免有侮辱、诽谤措辞,更不能对发函对象进行人身攻击。如果律师函陈述的事实失实,意见表达有实质恶意,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考虑到侵权风险,一般经验丰富的律师,在对律师函措辞时,对事实部分不会用绝对性语气,而更多采用不确定性的语气词,比如“如果”、“可能”等。而且更多的是以转述的方式陈述事实,比如客户xx称...,如果客户xx所述属实,则xxx。
曾经见过某平台发给欠款用户的律师函,这封律师函语气非常肯定,直言对方“欠款”,万一对方没欠呢?万一对方是被冒名借款呢?这不是律师给自己制造风险吗?
而且这封律师函也没有以客户转述的口吻描述事实,上来就已经给对方的行为定性了。万一客户说这不代表我意见,是你们律师自己听叉了咋办?
当然,并不是说转述方式陈述事实就不会承担责任,律师还是要对客户陈述的事实进行把关,对客户表达的意见尽量不要写在律师函上。因为这些意见很可能侵犯对方人身权益,比如谩骂、贬损对方人格等。
律师函要高度专业
律师函能反映律师功底,是律师的一张名片。能够规避侵权风险,这只是律师们的基本素养。律师函陈述的事实是否准确、简明扼要,表达的法律意见是否准确、客观,透露的信息是否全面精准等,都是考验律师功底的方面。
一封好的律师函,可能会让对方都产生委托代理的念头。律师函的专业性,除了广告效益以外,还能最大程度地避免侵权风险。因为只有专业的律师函,才不会犯侵权的错误。
律师函一定要给自己留点余地
律师函实际上是律师以律师的身份替客户发声,不是自己跟对方干仗,所以凡事要留点余地。所谓凡事留一线,将来好相见。
万一你发函的时候,对方已经没有函件中的情况咋办?比如催款的律师函,如果客户已经还款,那么还是要在结尾加上一句:如已还款,请勿理会。之,律师函本身就是风险,律师发函之前要仔细检查措辞,防止自己被卷入诉讼。明星也要克制,不能滥用律师函,否则自身也可能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