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核查,限期整改,强化督查。6月14日,大同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大同群众反映问题的汇总情况,175件交办案件均在时限内办结,办结率为100%。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西期间,共向大同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31批次175件。按照行政管辖区域分类,市区18件,城区22件,矿区14件,南郊区46件,新荣区17件,浑源县17件,灵丘县8件,广灵县3件,大同县14件,阳高县7件,天镇县1件,左云县6件,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2件。按照省里“四类问题”分类,城市管理与建设类问题71件,工业企业违法问题57件,“小散乱污”问题34件,生态类问题13件。
据了解,大同市接收办理的175件案件中,含重点案件74件,所有交办案件均在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责令整改94家,立案处罚87家,处罚金额690.77万元,约谈22人,问责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