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督导发现有问题的,如果地方政府部门没有发现,需要追责;如果确实存在问题,而督导组没有指出来,也要追责;存在隐患没有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也要追责。如果属于我这个层面的责任,同样要追责!”山西省近日部署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副省长王赋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方案,山西省政府成立了11个督查组,从6月10日到7月10日,利用1个月时间,对各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督查内容有8个方面,包括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工作落实情况;对辖区内进入工商注册登记名录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落实具体监管部门,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台账,并实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情况;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组织全面开展风险点排查和评估,做好风险等级确定工作情况;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制定防范措施情况;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广泛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