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项报告及部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耀、于川、王宇、郭晓泓,秘书长牛金生及委员40人参加。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和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陈晓龙,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刘博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报告;听取被提请人员的供职报告。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与会人员围绕上述议题进行分组审议。
会议对部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依法履职情况进行测评;表决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吴小华宣布任免决定并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吴小华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齐抓共管,确保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统筹当前与长远、发展与保护,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吴小华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库,稳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